陸豐市東海鎮人民政府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根據《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按照我市編制2018年財政收支預算的要求及市財政局的部署,依據本部門、本單位的法定職責、工作任務、人員編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況,編制東海鎮人民政府2018年度預算收支計劃,該預算計劃,已于2018年1月23日陸豐市第十五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現將編報情況公布如下: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性質和基本職能,機構設置
東海鎮人民政府按陸機編[2011]2號管理規定,東海鎮人民政府部門設置分為綜合性辦公室8個:
(1)黨政辦公室:負責黨委(紀檢監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務;負責統計工作;協調各綜合性辦公室之間的關系;承擔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的日常工作。
(2)人大辦公室:負責人大日常事務的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濟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經濟綜合管理和監督部門的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
(4)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民政、社會保障等社會事務;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和廣播電視等工作。
(5)農業辦公室:負責農林牧、水利、水產等工作;負責農村經營管理工作。
(6)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貫徹執行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落實計劃生育的任務。
(7)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與人民武裝部合署辦公):負責人民武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政法工作。
(8)規劃建設辦公室:負責鎮、村建設規劃;協調鎮、村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人民武裝部按有關規定設置,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財稅、工商等部門按其上級部門管理規章設置。
(二)、人員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情況
2018年初,東海鎮人民政府的編制數共82人,其中行政編制61人,工勤編制9人,事業編制2人。實際在職人員56人,其中行政在職56人,工勤在職39人,事業在職2人;離退休人43人,遺囑人員227人。經費自理112人
二、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詳見2018年預算公開附表
三、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 1.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本預算單位為陸豐市東海鎮人民政府1個單為,未含下級單位。與上年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2.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計1028.5萬元,其中財政預算撥款收入1028.5萬元。與2017年相比增加27.5%,主要為人員工資增長和新增補貼項目鄉鎮補助。
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具體詳細如下:
(一)工資福利支出部分761.96萬元,其中:
包括在職人員基本工資206.11萬元,津貼補貼 214.06元,獎金17.18元,社會保險繳費109.24元,住房公積金33.61萬元。其他工資福利181.76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部分32.6萬元,其中:
辦公經費30.6萬元。公車經費2萬。
(三)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233.94萬元,其中:
離退休人員工資性支出228.23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和家庭補助5.7萬元。
3.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預算安排2018年東海人民政府32.6萬元,與2017年相比減少30%,主要為2018年薄弱鎮財力補助項目停止。2018年我鎮機關運行經費安排32.6萬元,其中:辦公經費30.6萬元。公車經費2萬。
4. 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政府東海人民政府采購預算安排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0萬元。與2017年相比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5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8東海人民政府未作預算安排支出0萬元。與2017年相比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6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
2018年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未作安排,暫也未有相關制度安排。
7.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說明
2018年東海鎮政府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2018年未作預算安排支出,也未與批復。
8.“三公”經費預算編報說明
陸豐市東海鎮政府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0000萬元,現說明如下:
(1)因公出國(境)支出2018年度安排0萬元,與2017年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018年度安排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2萬元。和2017年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公務接待費支出2018年度安排0萬元,與2017年對比一樣,沒有發生增長變化.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五、名詞解釋
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
(1)財政預算撥款: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預算外收入:指預算單位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國有資產處置收益:指通過國有資產管理局,對所屬國有資產進行處理、配置和產權移轉等有償處置過程中所取得的國有資產變價收入。包括產權處置和經營性處置。
(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7)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的預算支出以外,財政預算專款安排的支出。
(11)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12)支出功能分類:按照政府的各項職能活動將支出進行分類;支出經濟分類:按照政府各項支出的具體用途將支出進行分類。
(13)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4)商品和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15)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指離退休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等費人員補助。
附件2: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