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陸豐市交通運輸局預算公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本部門預算不包括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本部門預算是本級預算,下屬單位是由其獨立預算。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陸豐市交通運輸局為陸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屬行政機關,財務隸屬陸豐市財政局,執(zhí)行行政會計制度。根據陸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陸豐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陸機編﹝2010﹞46號)規(guī)定,主要業(yè)務和職責范圍:貫徹執(zhí)法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本地區(qū)公路、水路、地方鐵路發(fā)展規(guī)劃和運輸市場監(jiān)管,公路建設資金籌集、撥付和監(jiān)管等。
內設7個股(室),包括人秘股、政策法規(guī)股、規(guī)劃基建股、財務審計股、綜合運輸股、安全監(jiān)督股、執(zhí)法監(jiān)督股(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下屬報賬單位6個,包括東海交通管理所、潭西交通管理所、博美交通管理所、南塘交通管理所、甲子交通管理所、碣石交通管理所。下屬獨立核算單位2個,包括陸豐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陸豐市港務管理局。
(二)人員構成情況
我局共有編制246名 ,其中局機關行政編制85名,事業(yè)編制161名:其中經費自理編制31名;在職人員155人,其中財政養(yǎng)153人;離退休83人,其中財政供養(yǎng)82人;遺囑供養(yǎng) 9個。
第二部分 2018年陸豐市交通運輸局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本部門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合計1479.4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220.3萬元,增長17.5 %。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資福利支出;二是增加社會保險繳費。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79.4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yè)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2016年收入預算1479.4萬元,全部為公共財政預算撥款。
(二)支出預算說明
本部門2018年預算支出合計1479.4萬元,與上年相比,支出總計增加220.3萬元,增長17.5 %。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資福利支出;二是增加社會保險繳費等。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479.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財政撥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479.4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基本支出用于:主要用途:1、人員支出1409.5萬元(包括:工資及福利1112.2萬元、離退休費181.6萬元、醫(yī)療費46.6萬元、住房公積金6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7萬元);2、公務費53.9萬元(包括:公車經費補助8萬元);3、基本專項經費0萬元;4、收費安排支出16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 %,主要是公路建設資金。
(三)“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三公”經費支出8萬元,支出數比上年減少0萬元,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8年度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比2017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8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100 %,用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8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7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與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3.9萬元,包括:辦公費等47.1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比上年減少2.1萬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財政供養(yǎng)人數減少。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4輛,資產變動情況為:2018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七、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政府采購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表
無數據空表公開。
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yè)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用事業(yè)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guī)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決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guī)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決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