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30部委關于對國內貿易流通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30部委關于對國內貿易流通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的通知》(汕發改〔2018〕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現將《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30部委關于對國內貿易流通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的通知》(汕發改〔2018〕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陸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22日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