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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陂洋鎮森林小鎮文旅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2021-11-09 17:48:35 本網 字體:
陸豐市陂洋鎮人民政府:

  《關于要求審批陂洋鎮森林小鎮文旅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決策部署,我局同意批準陂洋鎮森林小鎮文旅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代碼:2110-441581-04-01-884790。

  三、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汕尾市陸豐市陂洋鎮。

  四、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新建公園路、游步道、棧道、自行車綠道等約93.5公里;新建驛站,總建筑面積約5500平方米;公共廁所、停車場等相關配套設施。

  五、項目擬建設工期:24個月。

  六、項目估算總投資50000萬元,其中:工程費4278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839萬元、預備費2381萬元。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申請上級補助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不足部分由市財政配套解決。

  七、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及招標方式須按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執行(見附件)。

  八、請按批準的估算總投資進行限額設計,完成初步設計審查后將投資概算報我局審核。

 

  陸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30日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陂洋鎮森林小鎮文旅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項目代碼:2110-441581-04-01-884790     

招標范圍

招標組織形式

招標方式

不采用招標方式

全部招標

部分招標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勘察

核準

核準

核準

設計

核準

核準

核準

建筑工程

核準

核準

核準

安裝工程

核準

核準

核準

監理

核準

核準

核準

主要設備

重要材料

其他

核準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核準該項目建筑安裝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和重要材料并入建筑安裝工程一起公開招標。

核準部門蓋章

20211030

  注: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者“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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