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陸豐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陸豐市公安局:
你局《關于要求審批陸豐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的函》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嚴格落實公安部《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充分發揮平安陸豐建設主力軍作用,有效維護全市社會治安持續穩定,同意陸豐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建設工程項目建設(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109-441581-04-01-956362)。
二、項目用地面積44303平方米,新建一棟5層涉案財物管理業務用房19500平方米及配套設施設備;建設涉案車輛管理區約21000平方米,同時配套建設圍墻、門衛值班室及綠化等。
三、項目估算總投資16246.3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3118.4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924.42萬元、預備費1203.43萬元。項目所需建設資金:申請上級專項資金,不足部分由市財政配套解決。
四、項目由陸豐市公安局組織實施建設。
陸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9日
關聯稿件: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