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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110千伏華僑輸變電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公告
2021-04-27 10:33:16 本網 字體:

  

  一、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汕尾110千伏華僑輸變電工程

  2、建設單位: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汕尾供電局

  3、項目概要:隨著汕尾市華僑管理區新農村建設的加速,預計至2024年近區最大負荷將達到30.3MW,近區現有的35kV頭垳站將難以滿足負荷增長需求,需新增110kV變電容量。陸豐市現有在建及開展前期工作的110kV降壓容量難以滿足該地區負荷迅速增長的需要。綜上所述,為滿足陸豐市及汕尾市華僑管理區負荷增長的需要,滿足當地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必要建設110kV華僑輸變電工程。

  (1)變電站主變規模

  本項目供電范圍為汕尾市華僑管理區。110kV華僑變電站饒堀站址位于華僑管理區東南側約2.7km處,用地屬汕尾市華僑管理區。本站址不在龍潭干渠水源保護區內。站址距離東側饒堀村約1.4km,總用地面積為6834.72m2。主變壓器規模為:本期2×40MVA,規劃3×40MVA。

  (2)線路規模

  1)110kV出線。為了加強陸豐市的110kV電網結構,提高陸豐市電網的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結合該變電站在陸豐市110kV的位置、電網現狀發展,推薦華僑站規劃最終出線6回,本期出線4回,即:本期110kV出線4回,雙解口西湖~南塘雙回線路接入華僑站,形成華僑站至西湖站、南塘站各2回。新建段線路導線截面按300mm2考慮。具體長度以線路專業提供的為準。向北備用2回。

  2)35kV出線。本期解口頭垳站~龍潭水電站單回35kV線路接入華僑站,形成華僑站至龍潭水、頭垳各1回。新建段線路導線截面按150mm2考慮。具體長度以線路專業提供的為準。向南、向西各備用2回。

  (3)線路走向

  1)110kV西湖至南塘單回線路解口入華僑站。本線路工程自擬建110kV華僑站110kV構架以架空形式向南出線后,向東南方向走線,跨越現有G15深汕高速,至尖山水庫東北側后,繼續向東南方向走線,避開尖山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域,途經一村西側,至東橋村西側后,鉆越現有500kV甲湖灣至福園雙回送電線路和220kV西湖至豐港雙回送電線路,至劉向池東側后,向西南方向走線,至蘆厝東側后,向西方向走線,途經湖東新村南側,跨越現有35kV頭南線后,至現有110kV西湖至南塘(博美至南塘)雙回線路解口點(西湖側:現110kV博美線#8塔;南塘側:現110kV博美線#7塔)止。本方案新建解口線路西湖站側長約2×7.4km,按同塔雙回設計,曲折系數為1.58;新建解口線路南塘站側長約2×7.3km,按同塔雙回設計,曲折系數為1.45。

  2)35kV頭垳至龍潭水電站單回線路解口入華僑站。本線路工程自擬建110kV華僑站向北出線,途經繞崛西側、安隆圩東側、湳沙村西側、田心洋西側、新屯寮西側,至九村西側后,向西北方向走線,至馬云山水庫南側,跨越龍潭干渠,至現有35kV頭垳至龍潭水電站#2塔附近止。本方案新建解口線路長約6.18km,其中,架空線路長約2×6.1km,全線按同塔雙回設計,曲折系數為1.07;新建電纜線路長約2×0.08km。

  4)投產時間和投資估算

  計劃于2024年12月底建成投產。本輸變電工程靜態投資為11029.09萬元,動態投資為11222.02萬元。

  根據國家發改投資[2012]2492號和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文件要求,為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預防和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矛盾,受委托,由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現特設本次公告,了解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的意見及建議。

  、承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咨詢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咨詢機構: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江曉路寶成街10號A座1801室

  聯系人:王東升                      電話:15360588980      傳真:020-84051161        郵箱:gzbuffet@126.com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

  1.識別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2.對項目建設和運營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評估;3.對識別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進行定量定性評估;4.提出社會穩定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判定本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等級。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項:(1)本項目對當地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影響;(2)項目用地對附近居民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響;(3)本項目可能產生的社會不穩定因素與自身利益的影響;(4)本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與自身利益的影響;(5)對本項目的態度及公眾關心的其他相關問題。

  2.主要方式:公眾可以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向上述項目評估咨詢機構提出自己的意見。

  3.截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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