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回陸豐市港口服務中心國有土地的公示
陸自然資〔2024〕124號
根據市政府十六屆第六十五次常務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65期)”決定,對收回陸豐市國營商業物資公司國有土地進行公示如下:
一、決定無償收回陸豐市港口服務中心國有土地一宗,位于陸豐市東海街道烏坎村碼頭海邊,面積5029.33平方米(折7.54畝),具體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實地定界圖為準。
二、土地收回后納入市政府土地儲備。
附件:紅線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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