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回陸豐市交通運輸局部分國有土地的公示
陸自然資〔2024〕488號
根據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原則同意無償收回陸豐市交通運輸局國有土地的批復》(陸府函〔2024〕113號)決定,對收回陸豐市交通運輸局部分國有土地進行公示如下:
一、決定無償收回陸豐市交通運輸局部分國有土地一宗,位于陸豐市湖東鎮(zhèn)沿海公路部分土地,面積1612.53平方米(折2.42畝),具體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實地定界圖為準。
二、土地收回后納入市政府土地儲備。
附件:紅線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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