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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河東鎮人民政府、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國有農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方案的公告(陸府公[2018]8號)
2018-11-21 15:54:03 字體:
陸豐市人民政府
關于 河東鎮人民政府、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國有 農用地轉為 國有 建設用地方案的
陸府公 [201 8 ] 8
陸豐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獲得了汕尾市人民政府批準,汕尾市國土資源局于2018年7月26日頒發了《關于陸豐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汕尾建用字 [2018]6號),同意我市將河東鎮人民政府屬下的國有農用地10.8750公頃(耕地1.1187公頃、林地9.1207公頃、養殖水面0.6356公頃)、建設用地0.0401公頃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和農業科學研究所(陸豐市良種場)屬下的國有農用地0.3758公頃(均為耕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計11.2909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現將國有農用地轉用方案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陸豐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農用地轉用土地位置:位于河東鎮轄區屬下,其四至:東至福字山頂峰及大王尾山;南至秋冬尾路、長地山頂峰;西至與第二職業技術學校圍墻邊;北至良茂山邊(寨埔山邊)、山狗洞山邊(具體面積以宗地紅線圖為準)。
三、農用地轉用基本情況
1、使用河東鎮人民政府、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屬下面積11.2909公頃。
2、該批次為國有農用地轉用,只轉不征。
四、對本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有異議要求舉行聽證會的,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陸豐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
五、公告有效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
此 告
   附:《關于陸豐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汕尾建用字[2018]6號)
                                               陸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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