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陸豐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白林村)》成果的公告
因陸豐市發展建設用地涉及《陸豐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需調整陸豐市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我局按規定組織編制了《廣東省陸豐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白林村)》,并于2020年11月25日經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批復同意(粵自然資規劃改復〔2020〕123號)。本方案使用后,陸豐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建設用地控制規模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土地調控指標均保持不變。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的要求,現將成果有關內容予以公告。
附件:1、方案涉及區域的土地利用結構變化表;
2、方案使用前后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表;
3、方案涉及區域的土地利用規劃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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