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湖東漁港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評審前公示
陸豐市湖東鎮人民政府委托廣東華南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陸豐市湖東漁港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送審稿)。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1號)的有關要求,現將《陸豐市湖東漁港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送審稿)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間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信、來電等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單位名義提出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提出,提倡簽署本人真實姓名。
二、公示時間: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5日。
三、受理單位:陸豐市自然資源局海域海島管理股。
聯 系 人:林先生;聯系電話:18666044290。
地 址:廣東省陸豐市陸城行政新區永平路北。
郵政編碼:516500。
附件:陸豐市湖東漁港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送審稿).pdf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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