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政執法人員所持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因持證人不慎遺失,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現聲明作廢。
張堅群,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299236;發證日期:2020-04-30;有效期至:2025-04-30;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羅貝華,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299334;發證日期:2020-04-30;有效期至:2025-04-30;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李俊宏,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238507;發證日期:2017-12-31;有效期至:2022-12-31;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李招燃,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299270;發證日期:2020-04-30;有效期至:2025-04-30;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羅建雄,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238657;發證日期:2017-12-31;有效期至:2022-12-31;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洪偉彬,遺失證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證件號:N438258;發證日期:2020-12-07;有效期至:2025-12-07;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頒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編號的證件進行行政執法活動或者進行其他公務的,均為冒充行政執法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拒絕檢查并向我單位舉報。利用行政執法證進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