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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guān)于印發(fā)《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2025年)》的通知
陸文廣旅體〔2022〕38號
陸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guān)于印發(fā)
《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鎮(zhèn)(區(qū))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局下屬各單位:
為加快推動我市公共文化服務高質(zhì)量發(fā)展,貫徹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廣東省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2025)》和《汕尾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2025年)》,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quán)益,現(xiàn)制定印發(fā)以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務為主要內(nèi)容的《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2025年)》,請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陸豐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2025年)》
陸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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