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碣石鎮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碣石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緊緊圍繞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結合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持續完善機制、規范執法,深入推進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我鎮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 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理論學習,強化法治意識。我鎮始終堅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高質量發展,圍繞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實推進法治建設,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上來。積極落實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將黨的二十大精神、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戰略部署作為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以上率下,堅持黨員干部自學和集中學相結合,以法護航,將法治理論轉化為全鎮依法執政的生動實踐。2023年,全鎮依托鎮黨校師資力量和紅二師碣石作戰指揮部舊址、林鐵史革命活動遺址等紅色教育資源,圍繞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開展黨員教育培訓班次35次,培訓黨員人數11082人次,基本實現全鎮黨員全覆蓋輪訓。同時,引導黨員干部積極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習近平著作選讀》等,推進學習教育常態化,穩步提升黨員政治素養,切實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
(二)強化組織領導,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建設領導責任制,鎮黨委書記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法治建設擺在全鎮工作重要位置,充分認識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研討解決法治建設有關問題,謀劃法治政府建設下一步工作計劃,不斷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到實處,在已經取得的工作成效基礎上不斷創新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高全鎮法治建設工作質量。
(三)加強普法宣傳,提升法治素養。我鎮始終把普法宣傳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通過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法治講座、制作法治宣傳欄、張貼海報、利用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廣泛開展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社會宣傳,營造人人知曉、人人支持的濃厚氛圍,進一步提升黨員干部、廣大群眾的法治素養,引導黨員干部積極運用法治手段應對矛盾糾紛和法律問題,引導群眾正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為提高法律服務保障能力,我鎮結合專業資質、服務評價、經驗、業績等特點,優選律師事務所聘用常年法律顧問,以村(社區)為單位,設立村級公共法律服務點,健全完善“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方便基層群眾就近及時獲得法律援助,減輕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同時,積極推動法律顧問為全鎮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管理措施、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重要合同或協議的合法性審查等提供法律意見。
(四)嚴格規范執法,加強隊伍建設。一是進一步完善執法規范化流程,以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等執法力量為主要抓手,在開展征地拆遷、違建查處、城市管理秩序維護、消防安全和安全生產檢查等中心工作中,嚴格要求執法人員按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執法,做到部門密切聯動、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法治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2023年共開展日常巡查監管162宗,辦理自然資源、林業、市場監督、住建領域行政處罰案件555宗(其中簡易程序88宗,一般案件467宗);共接到自然資源、市場監督、住建領域的投訴信訪案件798宗,已辦結798宗;使用行政執法辦案“兩平臺”辦理行政執法案件共計230宗,其中行政檢查139宗,行政立案91宗,范圍覆蓋轄區內自然資源、林業、市場監督、市容市貌等領域。二是多部門聯動大力開展違法用地、打擊“三無”船舶、組拼裝摩托車等清理清查行動,2023年共查處違法建筑47宗,拆除用地面積10806平方米;查扣并銷毀“三無船舶”105艘,取締“三無”船舶建造廠1家,“三無”船舶臨時建造點2處;查處非法組拼裝摩托車配件場所19處;非法加油點1處,查獲柴油約2噸;非法汽油存儲點1處,查獲汽油11桶。三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積極組織干部參加執法資格考試,2023年度我鎮共有12人考取行政執法資格證,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五)發揮法治引領,優化營商環境。我鎮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深入推進便民服務中心窗口服務向數字化、便利化、信息化提升,規范便民服務場所設立、窗口設置和業務辦理,深入推進電子證照使用,合理配置政務服務資源,強化線上辦事和自助服務宣傳推廣,線上線下協同提供服務。二是著力推進規范農村建房工作機制,率先探索開展“村民個人建房審批一站式辦理服務”工作改革,實行“一窗口收件、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審批”的一站式服務模式,讓建房政策更清楚、審批流程更優化,2023年度我鎮農村建房審批窗口共受理建房申請411戶,累計審批通過303戶,受理申請量、審批通過量均位列全市首位。三是扎實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專項清理整治,堅持依法依規、尊重歷史和有利于發展的原則,積極穩妥解決集體資源資產管理歷史遺留問題,努力做到影響最小、效果最好。截至目前,我鎮共摸排自查不規范合同共18份,其中已清理12份,剩余6份正在清理中。
(六)積極化解矛盾糾紛,確保平安和諧穩定。我鎮嚴格貫徹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和“田字型”基層治理體系部署要求,落實相關職能部門進駐鎮級綜合治理中心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加快推進綜合治理中心(村級社會治理工作站)、民情地圖聯勤指揮中心(村級社會治理工作站示范點)向村級延伸。一是強化責任落實,我鎮結合實際制定多個工作方案和成立工作專班,嚴格落實“一崗雙責”,推動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矛盾化解格局。二是加強源頭治理,組織開展“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大穩控”工作,變“上訪”為“下訪”,對轄區內的風險隱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三是加快化解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作用,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做到發現在早、防范在先、處置在小。2023年度,我鎮共收到113宗信訪事項,已辦結97宗,其中化解了歷史遺留“骨頭案件”4宗、國家第三批重復信訪治理專項案件10宗,各村(社區)通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行動,聯合鎮有關部門或自行化解矛盾糾紛26宗,全鎮網格員依托“民情地圖”上報辦結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公共安全、城鄉管理等網格事件17981件,最大限度地把基層各類矛盾糾紛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服務不缺位”總體要求。針對涉穩涉訪重點人,堅持做好跟蹤穩控工作,2023年度未出現到京上訪情況。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一)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一是部分執法人員法治觀念不強,日常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主動性不夠,未能與時俱進地學習新的法律法規,導致對相關法律法規掌握不夠全面、不夠深入,在執法過程中運用法律能力不足,習慣沿用老思想、老辦法處置。二是執法部門的干部職工多為非法學專業人員,對相關專業性強的法律法規知識理解不到位,導致執法過程中難以正確適用法律,從而影響執法的規范性和工作效率。三是執法人員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經驗不足、與群眾的溝通能力不足,導致信息傳遞不暢,無法迅速、準確地做出反應。
(二)執法業務培訓力度不夠。一是缺乏足夠的培訓資源,如師資力量、培訓教材等,導致無法開展有效的培訓。二是對培訓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未能將培訓作為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三是缺少執法人員集體培訓或針對性培訓,而且培訓內容過于理論化,多為規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缺乏實踐的業務、案例的分析等培訓,業務知識滿足不了執法需求,導致執法工作存在一些盲區和短板,影響了案件辦理質量。
(三)普法宣傳工作氛圍不濃烈。目前的普法宣傳主要依靠傳統的宣傳方式,如海報、宣傳冊、宣傳欄、開展宣傳活動等,缺乏創新性和吸引力,容易使受眾感到枯燥乏味,無法達到預期的宣傳效果。同時,普法宣傳在內容上缺乏針對性,無法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導致群眾對法律的認識不足,缺乏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三、2024年工作計劃
(一)扎實開展法治學習教育。一是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參加法治學習教育,深入學習憲法、法律和相關法規,強化法治意識。二是開展案例分析、專題研討等活動,引導執法人員深入理解法治原則和精神。三是引導執法人員在工作中踐行法治理念,培養依法行政的習慣。四是加強執法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樹立法治權威。
(二)大力開展執法業務培訓。一是根據執法人員的實際需求和業務特點,制定全面、系統的培訓計劃,明確培訓目標、內容和方式,確保培訓計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創新培訓方式,采用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充分利用網絡資源,提高培訓的便捷性和靈活性,采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擬演練等互動式培訓方法,提高培訓的實效性和趣味性。三是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邀請優秀執法人員或專家學者開展講座、分享經驗,拓寬執法人員的視野和思路。
(三)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一是創新宣傳方式,結合新媒體時代的特點,利用社交媒體、短視頻平臺等渠道,開展線上普法宣傳活動,結合群眾需求,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如文藝演出、知識競賽等,增強普法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擴大宣傳覆蓋面,針對不同群體,如青少年、老年人、企業職工等,制定有針對性的普法宣傳內容,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與教育、文化、工會等相關部門的合作,聯合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擴大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三是加強法律顧問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鎮常年法律顧問”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法治宣傳員、法律咨詢員、矛盾糾紛調解員的作用,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的普法宣傳工作,通過開展法律講座、法律咨詢等形式,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素養,助力推進基層法治建設,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陸豐市碣石鎮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