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國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陸豐市國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21年,市國資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大力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工作規定》、中共陸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陸豐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等文件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促進我市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穩定發展?,F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法治保障和組織能力建設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法治建設日常工作,確保我局法治建設工作的扎實開展。同時,局黨組副書記黃偉國同志(負責全面工作)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抓實局機關法治建設,并將局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二是制定了《陸豐市國資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陸國資函〔2021〕75號),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進一步推進國資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
一是領導帶頭學法。制定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法治學習計劃,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紀律教育學習月,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同學習貫徹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增強學習貫徹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應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落實三大行動、扶貧禁毒等工作,為我市裂變式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局理論學習中心組以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認真學習《憲法》《民法典》,及時跟進學習行政處罰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新施行、新修訂法律法規,把《憲法》《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重要標尺,進一步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強化干部職工學法,局機關以業務股室、黨支部為單位定期組織學法說法行動,推動學習成果轉為工作生動實踐,推進促進經常性學法不斷深入。四是多渠道學法。局干部職工以“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平臺”為主線,組織局在編人員按照要求在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平臺上完成學法考試任務,參考率、優秀率達到100%。同時利用“學習強國”APP開展日常學法活動,促進經常性學法不斷深入。
三、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依法履行政府職能。我局依照《企業國有資產法》等行政法規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一是加強企業產權管理。我局按照“歸屬明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程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為目標,扎實抓好國有企業產權日常管理工作。二是開展企業資產清查工作。對我市市屬國有企業開展資產清查,全面清查掌握市屬國有企業資產存量、結構及分布情況,進一步夯實國有資產依法監管基礎工作,為推進整合資源、優化結構、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據統計,共清查企業50戶,全市國有企業土地面積592013.04㎡,房屋建筑面積171487.25㎡。三是強化企業財務監管。依據《會計法》等規定,開展對監管企業財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進一步強化經營者責任,強化風險防控,確保企業國有資產運營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四是轉變監管職能。按照權責法定原則,堅持立足實際,圍繞以管資本為主,全面梳理界定監管范圍,調整制定權責清單,突出放管結合,提高國資監管效能,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企業活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一是我局建立健全了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制度,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涉及重大或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提交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經市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后,呈報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工作流程,有效防止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性權益。二是依法監管,依照《公司法》《會計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范企業公司章程,加強財務制度建設,建立完善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問責工作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年落實企業整改安全隱患6宗,局撥給困難企業投入專項整治資金12.8萬元。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為強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防范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促進企業依法決策和依法經營管理,切實提高國資監管企業涉法風險防范能力,我局設立法律辦事機構,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按照“三重一大”事項程序進行。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違法決策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全年沒有發生責任追究重大事項,沒有發生因違法決策引發重大群體事件或者重大集體上訪事件的情形;沒有發生因違法決策或者不當決策被上級機關責令撤銷的情形,沒有發生因違法決策作出的行政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情形。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我局不斷加強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制度健全,落實政務公開制度,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及時在市政府網上公開預決算、政府采購、資產處置、資產租賃和工作方案等,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對國有資產監管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強化內部流程控制,建立了包括企業對外投資監督、人事管理、業績考核、經營預算、“三公”經費、信息公開、責任追究等制度,構建規范了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我局按照《信訪條例》和《廣東省信訪條例》規定,依法依規調處落實信訪事項,認真解決企業職工反映的問題,化解矛盾。全年受理回復辦結信訪案件8宗,回復“12345”投訴平臺案件3宗,輿情反饋回復2宗,依法依規,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全年來無出現越級上訪。
四、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大力指導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存在工學矛盾,由于單位人員不多,但工作任務重,導致學習時間不能得到充分保證等。
下來,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陸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工作部署,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著力抓好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工作,嚴格執行學習制度,不斷提高黨員干部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理念,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陸豐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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