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并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對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腐蝕率超過6.25mm/年的固體或液體。
有毒品:指進入肌體后,累計達一定量后,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 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如鉀、鈉等。
自燃物品:指燃點低,在空氣中易于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鋁等。
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并可能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等。
高閃點液體:閃點在23℃-61℃之間的液體。如丁醇、氯苯等。
中閃點液體:閃點在-18℃-23℃之間的液體。如苯、甲苯、乙醇等。
低閃點液體
易燃液體: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其閉環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1℃,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汽與空氣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有毒氣體:此類氣體吸入后能引起人畜中毒,甚至死亡。如一氧化碳、氯氣等。
易燃氣體:此類氣體極易燃燒,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氫氣、甲烷、乙炔等。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會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致使氣瓶閥門松動漏氣,釀成火災或中毒事故。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和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危險化學品分為八類:
1、爆炸品、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3、易燃液體、
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5、氧化劑和有機抗氧化物、
6、有毒品、
7、放射性物品、
8、腐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