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陸豐市農業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體制改革。
2、擬訂種植業等農業有關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實施,參與制定相關涉農政策。
3、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
4、組織落實促進糧油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實施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方向和有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擬訂農業開發規劃并監督實施。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
5、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產品進口的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農產品業發展扶持政策,抓好農業項目工作;指導全市農產品營銷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擬定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6、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管理農業標準化工作,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7、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負責農資產品質量的檢測和監督管理。(七)負責制定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械并組織生產作業,指導農村機電提灌、機耕道建設,承擔負責農業機械使用安全監管的責任,參與農機產品政策性補貼工作。
8、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植物防疫檢疫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監測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的有關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9、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監測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10、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11、制定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
12、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制定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并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工作。
13、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資源環境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閑農業等發展;負責城鎮沼氣的開發,對城鎮沼氣池設計、建設、運行實施管理。
1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15、組織開展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6、負責機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17、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1.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局內設9個 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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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叻ㄒ幮畔⒐桑⊕燹r業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牌)
(三)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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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植業管理股(掛市發展南亞熱帶作物辦公室牌子)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
(七)發展計劃與財務股
?。ò耍┲脖9桑⊕礻懾S市植物檢疫站牌)
?。ň牛┦懈郯牧鲃訚O民工作辦公室
2.人員編制
市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股長(主任)12名。
后勤服務人員數4名。
二.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2013年收入決算1638.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38.44萬元(表一)。
表一:2013年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 |||
單位名稱:陸豐市農業局 | 單位:萬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項 目 | 決算數 | 項 目 | 決算數 |
一、財政撥款 | 1,638.44 | 一、一般公共服務 | |
其中:公共預算撥款 | 1,201.53 | 人大事務 | |
政府性基金 | 436.91 | 行政運行 | 1,638.44 |
二、上級補助收入 | 一般公共服務 | 13 | |
三、事業收入 |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13 | |
其中: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13 | |
四、經營收入 | 社會保障和就業 | 147.67 | |
五、附屬單位繳款收入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141.96 | |
六、其他收入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117.61 |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24.36 | ||
撫恤 | 2.71 | ||
死亡撫恤 | 2.71 | ||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3 | ||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3 | ||
醫療衛生 | 27.89 | ||
醫療保障 | 27.89 | ||
事業單位醫療 | 27.74 | ||
優撫對象醫療補助 | 0.15 | ||
城鄉社區事務 | 436.91 | ||
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支出 | 229.5 | ||
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支出 | 229.5 | ||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支出 | 207.41 | ||
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支出 | 4.29 | ||
土地整理支出 | 203.12 | ||
農林水事務 | 995.19 | ||
農業 | 885.19 | ||
行政運行 | 237.84 | ||
事業運行 | 152.55 | ||
技術推廣與培訓 | 138 | ||
病蟲害控制 | 26 | ||
農產品質量安全 | 3 | ||
執法監管 | 2.75 | ||
災害救助 | 15 | ||
農業生產保險補貼 | 1.05 | ||
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 | 120 | ||
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 | 26 | ||
其他農業支出 | 163 | ||
扶貧 | 40 | ||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 40 | ||
農業綜合開發 | 2 | ||
其他農業綜合開發支出 | 2 | ||
農村綜合改革 | 45 | ||
對村級一事一議的補助 | 45 | ||
其他農林水事務支出 | 23 | ||
其他農林水事務支出 | 23 | ||
住房保障支出 | 16.69 | ||
住房改革支出 | 16.69 | ||
住房公積金 | 16.69 | ||
糧油物資儲備事務 | 1.1 | ||
糧油事務 | 1.1 | ||
其他糧油事務支出 | 1.1 | ||
二十九、其他支出 | |||
其他支出 | |||
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計 | 1,638.44 | 本 年 支 出 合 計 | 1,638.44 |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結余分配 | ||
上年結轉和結余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
合 計 | 合 計 | ||
注:支出決算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支出功能分類編列,需全部細化到項級支出科目。 |
三、支出決算說明
陸豐市農業局2013年部門決算公開附表
2013年支出決算1638.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638.44萬元。
2013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分,基本支出1201.53萬元,占73%,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67.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61.5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09.93萬元,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等支出163.01萬元;項目支出決算436.91萬元,占27%,主要支出項目有2011、2012年度省級農田水利建設項目資金229.5萬元,2009年度八萬鎮白江洋農田整治項目資金4.29萬元,2008年城東鎮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項目資金和2011年度湖東鎮曲清農田整治項目資金203.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