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陸豐市正字戲傳承保護中心預算公開
一、 部門機構設置及職能
1、做好陸豐正字戲的保護和傳承工作。按照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文化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文化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切實做到“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堅持真實性和整體性的保護,全面履行保護傳承的各項職責。
2、積極培養正字戲傳承接班人,做好正字戲傳統藝術的挖掘、研究、創編、展演工作,不斷提高正字戲展演藝術水平和品牌影響力,切實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藝術服務。
3、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收支預算說明
根據2016年3月9日陸豐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批準通過的陸豐市2016年預算,陸豐市正字戲傳承保護中心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如下:
2016年收入預算327.6萬元,全部為公共財政預算撥款。
2016年支出預算327.6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預算。主要用途:1、人員支出310.5萬元(包括:工資及福利259.3萬元、離退休費17.3萬元、醫療費14.5萬元、住房公積金公務費19.4萬元);2、公務費1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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