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陸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門,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列入市委機構序列。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統(tǒng)一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yè)單位的機構編制。
(二)負責擬訂本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全市黨政群機關和鎮(zhèn)(街)機關機構改革方案。
(三)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和鎮(zhèn)(街)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市黨政群機關和鎮(zhèn)(街)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按程序辦理分配和調整市直機關、鎮(zhèn)(街)機關行政編制。
(四)協調市直機關之間、市直機關與鎮(zhèn)(街)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負責擬訂本市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全市事業(yè)單位的機構編制,審核承擔行政職能事業(yè)單位的設立、調整,貫徹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標準和管理辦法。
(六)監(jiān)督檢查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市直機關和鎮(zhèn)(街)機關“三定”規(guī)定和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guī)的執(zhí)行情況。
(七)負責全市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監(jiān)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yè)單位補充人員的入編審批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市編委和上級業(yè)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本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無下屬單位。
(下設的陸豐市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局非獨立預算單位)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情況
陸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3個股:綜合股、行政機構編制股(與監(jiān)督檢查股合署)、事業(yè)機構編制股;下設1個正股級行政機構:陸豐市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局。
(三)人員編制和財政供養(yǎng)人員情況
陸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共有行政編制8名,行政執(zhí)法專項編制2名,后勤服務人員數2名。在職人員10人,其中財政供養(yǎng)10人;退休2人,其中財政供養(yǎng)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附件:2017年度陸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預算報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預算收入總計91.4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8.3萬元,增長0.9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資福利支出;二是增加社會保險繳費。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1.4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
2017年部門預算支出具體詳細如下:
(一)工資福利支出部分
在職人員支出604832.44元;包括基本工資239412元,津補貼260880元,獎金19951元,社會保險繳費14545.44元,其他工資福利70044元。其中財政撥款604832.44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部分
日常公用支出共5萬元,包括定額公用經費3萬元,公車定額補助經費2萬元。
基本專項支出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8萬元。基本專項支出明細:業(yè)務費3萬元,權責清單和鄉(xiāng)鎮(zhèn)體制改革5萬元。
(三)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
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均屬財政撥款,共179184.88元。其中:離退休人員工資性支出108144元,醫(yī)療保險費30017.52元,住房公積金40023.36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1000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編報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安排4萬元,比上年增加1.1萬元,上升37.93%,主要是調研、扶貧等工作任務增加車輛使用因素。比現說明如下:
1.因公出國(境)支出2017年度安排0萬元,與上年對比無增減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2萬元。與上年對比均無增減變化。
3.公務接待費支出2017年度安排2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1萬元。
三、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無政府采購預算。
四、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萬元,印刷費3萬元,會議費0.5萬元,培訓費0.5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1輛。2017年無公務用車購置或報廢變動計劃。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本部門2017年度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fā)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同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guī)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