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本部門預算已包括本級預算。
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內設6個科室:黨政辦公室、人事科、規劃建設科、招商發展科、財務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主要職能:
①黨政辦公室:負責開發區黨務、政務及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政策研究,重要活動的策劃、籌備,組織和對外聯絡、咨詢;負責各類會議和商務、政務來訪人員的安排和接待,內部行政后勤、文秘、資料歸檔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工、青、婦工作,監測、匯總統計分析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社會管理工作;承辦黨委、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②人事科:宣傳黨和政府有關政策法規;負責開發區人事勞動制度、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加強對黨員、干部、職工的培訓教育;負責干部職工的考核、選拔、調配、任免、獎懲、計劃生育、退休人員和勞動福利及社會保險、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黨委、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③規劃建設科:負責編制開發區總體規劃、土地開發使用規劃、建設專項規劃,辦理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規劃及報建業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區域的規劃、建設,加強各建設項目的管理監督,維護公共設施,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和竣工工程的備案工作,保管好土地規劃圖紙、協議、資料;承辦黨委、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④招商發展科:負責區內招商引資的政策及計劃組織實施,各類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宣傳工作及負責招商咨詢、項目論證、評估;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交流、企業籌建、服務機制、審批服務指導、高新技術開發等業務管理工作;承辦黨委、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⑤財務科:宣傳貫徹上級的財政法規,負責財政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財政收支計劃,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協助稅務部門做好稅收征管、規費征收,努力提高稅費收入;加強建設項目的預算審核和資金調配工作,做好經濟信息收集;完成黨委、管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的有關政策法規;做好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意識和處理安全事故的技能;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各項安全指標考核和監督工作;完成黨委、管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核定事業編制28名,財政補助一類。配備領導職數5名,其中黨委書記兼任主任1名,副書記2名,1名兼任管委副主任、1名兼任紀委書記,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2017年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合計166.1萬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23.3萬元,增長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資福利支出;二是增加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3.4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預算支出合計166.1萬元,與上年相比,支出總計增加23.3萬元,增長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資福利支出;二是增加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66.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財政撥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66.1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基本支出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商品和服務支出等。項目支出0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支出數比上年減少8.9萬元,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7年度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比2016年度減少0萬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0萬元,用于更新購置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2萬元,下降0 %,下降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規范公務用車管理。
(三)公務接待費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7年預計接待國內來訪批次0個,共 0人次。2017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6.9萬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沒有接待來訪人員。
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2萬元,比上年增加7.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業務量增加。包括:辦公費7.2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2輛,資產變動情況為:2017年無公務用車變動。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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