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政協辦公室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
說 明
根據《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按照我市編制2017年財政收支預算的要求及市財政局的部署,依據本部門、本單位的法定職責、工作任務、人員編制和全年收支基本情況,編制市政協辦公室2017年度預算收支計劃,現將編報情況說明如下: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單位性質和基本職能,機構設置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
市政協機關設1個綜合辦事機構:市政協辦公室,辦公室內設:人秘股、行政股;專門委員會設3個科,信息綜合科、組織聯絡科、宣教文史科。
(1)辦公室內設:人秘股、行政股。
?人秘股:起草常委會的工作計劃、年終總結;起草委員會、辦公室文件、請示、電函和政協會議等有關材料、領導講話,記載政協活動大事記,做好印刷、分發和存檔工作;負責文件收發。做好文電送閱轉發和機要保密工作。做好政協種類印章、信箋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處理好政協機關日常事務,保證上傳下達;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干部調配、錄用、政審、考核、任免、年度考核、工資晉升、調資報批、人事黨務統計、人事檔案、出國(境)報批、職工休假婚喪和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計劃生育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行政股:負責本會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和主席會議等的會務工作,各級政協、及有關單位來訪客人,本市政協各項活動服務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財產和行政事務的管理,負責辦公樓安全、保衛、用水用電、環境衛生等的管理;嚴格執行政務制度,做好經費預算和開支審核工作;負責車輛的調度、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專門委員會設3個科:信息綜合科、組織聯絡科、宣教文史科。
?信息綜合科:起草常委會工作報告、決議等會議材料。參與草擬政協常委會的工作計劃、年終總結。搞好調查研究,掌握綜合信息,草擬各項綜合性文稿,及時反映問題和情況,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為政協常委會及其他會議起草報告、領導講話,承辦會議記錄、編寫會議紀要、匯編政協簡報等;協助辦公室打印分發文件和文件資料的清理歸案工作;負責處理經濟、社會與法制二個專委會的日常工作;完成政協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聯絡科主要職責:在市政協黨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協委員的選任和屆中增補有關事項。編制委員和委(組)機構名冊;做好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評選優秀提案和先進承辦單位,草擬提案工作報告;做好委員視察、調研方案,會同信息綜合科整理委員在調查視察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做好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及時掌握各委(組)的活動情況,承辦委員活動日工作;接待委員來訪、處理委員來信;協助辦公室辦理委員出席種類會議的有關事宜;負責處理提案、僑務港澳臺二個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政協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宣教文史科的主要職責:征集、整理、編輯陸豐文史、陸豐政協志、委員風采等刊物的出版發行工作,做好與省內外文史資料交流工作;研究人民政協和統一戰線的理論政策,提出政協履行職能的工作建議、做好政協的宣教工作;采寫政協工作有關的新聞報道,總結編寫委員的典型材料;清理文史資料的裝訂、歸檔工作;負責處理文史資料、教科文衛體二個專委會的日常工作;完成政協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二)、人員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情況
政協辦公室共有編制15名 ,在職人員22人,其中財政全額供養 21人;財政補助開支1人,離退休23人,其中財政供養23人。遺囑供養4 人 。
二、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計5894590.34元,與上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1093590.34元,增長22.77 %.主要原因是:一增加工資福利支出;二增加養老保險繳費.其中財政預算撥款收入5894590.34元。
2017年部門預算支出具體詳細如下:
本部門2017年預算支出合計8299141.4元,與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093590.34元,增長22.77%.主要原因是:一增加工資福利支出;二增加養老保險繳費.其中財政預算撥款收入8299141.4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
(一)工資福利支出部分
在職人員支出1716299.39元;包括基本工資708266.76元,津補貼643440元,獎金59022.23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33122.4元,其他工資福利272448元。其中財政撥款1716299.39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
日常公用支出共1706000元,包括定額公用經費66000元,公車經費補助120000元,基本專項支出1520000元,其中財政撥款1706000元。基本專項支出明細:培訓費5萬元、委員提案經費5萬元、常委會會議經費7萬元、聯絡服務5萬元、議案督辦5萬元、報刊費2萬元、文史資料及文件匯編3萬元、網站維護費2萬元、港澳委員座談會及活動經費6萬元、工作宣傳經費5萬元、會議室設備維護5萬元、其他業務費14萬元、六個專委工作經費12萬元、網站租賃和管理8萬元、領導工作經費68萬元。
(三)個人和家庭補助部分
離退休人員工資性支出1475052元,醫療保險81102.41元,住房公積金108136.54元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8000元。其中財政撥款1672290.95元。
(四)項目支出部分
按2017年工作計劃安排,擬列項目支出共3個,總資金80萬元,其中財政本級撥款80萬元。具體為:
1、政協會議,共50萬元,其中財政本級安排50萬元。
2、調研經費,共15萬元,其中財政本級安排15萬元;
3、考察經費,共15萬元,其中財政本級安排15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編報說明
陸豐市政協辦公室2017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2萬元,支出數比上年減少0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國(境)0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比上年減少0元,下降0%。主要是本單位沒有安排人員因公出國(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預算12萬元。本部門機關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占“三公”經費總額的10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12萬元,比上年減少0元,下降0%。與上年持平。
3、公務接待費支出2017年度安排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比上年減少0元,下降0%。與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元。本單位本年度無安排政府采購。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7年1月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公務用車4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三、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017年度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萬元。與上年對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