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就2013年12月13日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的陸豐市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通知書》陸財字[2013]50號現相應內容作如下更正通知。
第一、原陸豐市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通知書》的標題一:
一、投標保證金從15萬元更改為70萬元沒有書面通知供應商領取招標文件。
更改為:一、投標保證金從15萬元更改為70萬元沒有書面形式通知報名領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
第二、原陸豐市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通知書》的標題三:
三、更改投標保證金條款后,截止投標時間不足十五日,沒有通知領取招標文件的12家供應商。
更改為:三、更改投標保證金條款后,截止投標時間不足十五日,沒有書面形式通知報名領取招標文件的12家供應商并書面確認。
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陸豐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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