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開的外,由本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zswinlong.com)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
1、市政府正、副市長履歷、分工。
2、市政府組成部門名稱及主要職能。市政府機構設置情況;市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能;
市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能。
3、以市政府或市府辦公室名義制發(fā)的規(guī)章、非涉密規(guī)范性文件:本部門制定的規(guī)章;
以本機關名義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等。
4、陸豐市規(guī)劃綱要、重點專項規(guī)劃、行業(yè)規(guī)劃。
5、市政府重點工作。
6、重大建設項目情況。
7、政府工作報告。
8、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
9、財政預算、決算情況。
10、應急管理: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1、政府采購: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2、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13、負責政務公開的機構名稱、地址、電話、傳真、辦公時間、電子郵箱和其他聯(lián)系方式。
1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zswinlong.com)上查閱該《目錄》。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wǎng)站網(wǎng)上公開形式,網(wǎng)上信息公開地址為http://zswinlong.com。還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fā)布會等輔助方式和報紙、電視、廣播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機構名稱: 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陸豐市行政新區(qū)市政府大院后樓七樓
聯(lián)系電話:0660-8930308
傳真號碼:0660-8826656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郵政編碼:516500
互聯(lián)網(wǎng)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660005/choice
(二)提出申請向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wǎng)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互聯(lián)網(wǎng)(線上)申請
申請人登錄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在“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2)現(xiàn)場、郵寄(線下)申請
本機關在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機構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xiàn)場當面提交申請。同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以“當面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為方便快捷獲取有關征地信息,建議申請人直接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信息公開)
(三)申請?zhí)幚?/strong>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必要時將出具回執(zhí))。
初審內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jīng)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guī)定的,將根據(jù)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五)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chǎn)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但經(jīng)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10.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11.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告知獲取的途徑。
1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行政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guī)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詳見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六)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zhí)行。
(七)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jù)《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12345。
附件1:陸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