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聲效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的建議》收悉。我市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市委編辦、市司法局等單位進行了認真研究辦理,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現階段工作情況
(一)不斷完善鎮行政執法隊伍建設。1.編制情況:2020年深化鄉鎮體制改革中,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全面推動司法、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市直部門派駐機構實行屬地管理,同步下沉鄉鎮各類人員編制1123名(含行政編制101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13名),并在今年1月下達各鎮用于行政執法工作的編制173名,要求各鎮充分發揮執法編制的使用效益,下達的執法編制應按照不低于三分之二的比例用于新招錄公務員或市外選調高層次人才(公務員),確保充實基層執法工作力量。2.持行政執法證件情況: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市司法局每年組織一至兩次全市各行政執法單位需申領、換領《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的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7月8日,市司法局向各鎮印發《關于開展報名參加汕尾市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工作的通知》(陸司函〔2021〕105號),要求各鎮積極組織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考試。截至9月22日,我市20個鎮共有持執法證人員464人。
(二)逐步建立協作聯動機制,加強對鎮街執法人員的培訓指導。一是逐步完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機制。今年4月25日,以市委依法治市辦名義印發《陸豐市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工作制度和機制(試行)》,指導各鎮組建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提升基層執法能力。二是協調落實對各鎮執法人員的“傳幫帶”。市委依法治市辦于3月23日印發《關于落實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要求的通知》(陸法治辦〔2021〕8號),明確各鎮、有關單位必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確保調整執法職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有序開展,執法工作暢通銜接。三是組織培訓。2020年11月舉辦陸豐市2020年領導干部法治專題講座暨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2021年3月市司法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局舉辦陸豐市2021年鎮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市場監管部門分別于3月17日和7月13日舉辦鎮街市場監管人員業務培訓),組織全市20個鎮全體行政執法人員,針對調整由鎮街實施的第一批87項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崗前培訓,進一步提高各鎮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法律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三)持續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一是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工作。利用全省統一的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引導全市各鎮公示執法主體信息,上傳執法信息,并不定時以通報、簡報的形式,公布全市各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信息公示情況。二是積極推進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填報法制審核人員信息的通知》要求,按照單位法制審核人員至少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1.2018年1月1日以前首次從事法制審核工作,2.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且本單位法制審核人員不得少于行政執法人數5%的配比,指導各鎮在“廣東省行政執法隊伍管理系統”中填報法制審核人員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繼續加強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按計劃組織各鎮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項培訓和學習。二是持續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責任,強化和規范執法事前公開、事中公示、事后公開,嚴格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及時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上公示行政執法數據信息,保證行政執法公開化,促進嚴格規范文明執法。三是監督各鎮按要求配齊配強本單位法制審核人員,并在“廣東省行政執法隊伍管理系統”填報法制審核人員信息。四是有序推進行政執法“兩平臺”建設,我市行政執法“兩平臺”推廣工作處于試點階段,鎮級暫不作為試點單位,接下來將按汕尾市的工作部署,逐步推動“兩平臺”向鎮級延伸覆蓋。
專此答復,感謝你們對我市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陸豐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