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成立陸豐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的通知
各鎮(場、區),市直各單位:
為切實加大我市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積極構建包括刑事司法、行政執法、快速維權、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知識產權大保護和快保護格局,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糾紛訴源治理和訴前調解工作,提升我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和《司法部關于加強行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的意見》(司法通〔2011〕93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經陸豐市司法局審核備案,決定成立“陸豐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為加強我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導,確保調解工作有序開展,在市司法局的正確指導下,成立“陸豐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調委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二名、委員五名,成員名單如下:
主 任:蔡文珂 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主任:黃曉東 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股股長
蔡非易 陸豐市法律援助處負責人
成 員:賴興志 市版權局出版版權與電影管理股股長
陳躍全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董振華 市農業農村局法規股負責人
楊克仁 市林業局生態保護修復股股長
洪小格 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員
二、辦公場所
調委會辦公地址設在陸豐市城東鎮上陳路口陸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個私協會104室
三、受理范圍
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知識產權糾紛,包括發生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之間涉及知識產權權利義務爭議的各種糾紛。
調委會不受理調解下列糾紛:
1、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采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
2、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四、工作職責
1.負責我市范圍內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日常工作;
2.制定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的流程和各項工作制度;
3.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宣傳工作;
4.做好知識產權相關政策的咨詢工作。
陸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陸豐市版權局(代章)
(知識產權局)
陸豐市農業農村局 陸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陸豐市司法局 陸豐市林業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