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通知
各企、事業單位:
根據廣東省計最科學研究院的“重要通知”,我所送往省院檢定的計最標準器具因疫情防控要求,省院暫停相關檢測業務,恢復時間另行通知。為此,我所送往省院檢定的計量標準器具無法取回,暫時無法為各企、事業單位開展計量檢定工作,相關檢定工作按疫情防控要求調整或延后,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送省院檢定計最標準器具名單如下:
1、水表,2、無創電子血壓計,3、溫濕度場,4、二等金屬量器,5、燃油加油機,6、燃氣表,7、pH (酸度計),
8、濁度計, 9、酶標分析儀,10、電導率儀,11、精密壓力表。
廣東省陸豐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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