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補償激勵機制,通過“普惠性補償+考核激勵+有償調劑”等方式,充分調動各級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廣大人民群眾保護耕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將“好收成”變成“好收入”,穩住國家的“糧食袋子”。
《意見》堅持在嚴守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的基礎上,明確3項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充分發揮耕地保護獎補調節激勵功能,助力構建省、市、縣“三位一體”耕地保護新格局。一是優化耕地保護普惠性補償機制。自2025年起,市級對轄區內全部實有耕地進行普惠性補償,對出臺耕地保護普惠性補償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的縣(市、區)按照一定標準給予補助。突出“獎優罰劣”導向,對于上一年度耕地保護考核在全市排名落后的縣(市、區),扣減配套補助資金,相應獎勵給考核排名靠前的縣(市、區),充分調動各級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廣大人民群眾保護耕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是建立耕地保護考核激勵機制。2025—2027年,對符合條件的縣(市、區)每年安排補助資金和用地指標進行獎勵,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激勵力度,發揮耕地保護獎補調節激勵功能。明確補助資金可用于田長制”建設、耕地整治恢復、耕地質量提升、耕地集中整治區建設、農田基礎設施管護與修繕、耕地種植管護等相關用途,助力耕地保護工作推進。三是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異地有償調劑機制。對確因耕地后備資源匱乏無法在本縣域內落實永久基本農田補劃和耕地凈增加量的,可按規定跨區域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