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委編委會議研究,同意對市教育局內設機構調整如下:
一、調整秘書股、安全保衛股、教育股、人事股4個股室職能。
二、“職業與成人教育股”更名為“學前與職業教育股”,加掛“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股”牌子,并調整職能。
三、“審計股”更名為“監察審計股”,并調整職能。
調整后,相關股室具體職責為:
(一)秘書股(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后勤保障、資產管理等工作。承辦市人大、政協議案、提案及建議的辦理工作。承擔教育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管理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指導檢查學校和社會文字規范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本部門各項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統一辦理等綜合服務工作規范優化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政務服務窗口和網上辦事大廳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全保衛股。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的保衛、消防、交通、食品、未成年人保護、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及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并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工作專項指導。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牽頭做好在校學生違法犯罪預防工作。開展中小學禁毒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糾紛的受理、查處以及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后勤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校方責任險、學生意外傷害險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反邪教防范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工作。
(三)教育股。綜合管理全市中小學、特殊教育等基礎教育常規及其學籍工作。推進素質教育。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的鞏固、提高、均衡發展工作。制訂年度招生計劃,指導管理中小學和特殊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課程設置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基礎教育階段招生錄取工作。負責辦學體制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工作。統籌教育信息化工作。統籌教材、教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結構的布局調整、組織評審設立有關公辦學校,以及負責制定民辦學校發展規劃,審批審核民辦學校的籌建、設立、變更、終止,并參與審計,負責監督和協調管理民辦學校依法辦學,對其進行檢查、評估、考核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教學業務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中小學教育以及各類學校德育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開展體育、衛生、藝術、國防、環保教育。指導學校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導、檢查、監督校園公共衛生、防疫工作。
(四)人事股。統籌、指導全市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承擔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教師考核和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工作。組織并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校(園)長、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有關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五)學前與職業教育股(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股)。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學前教育,制訂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促進學前教育公益、普惠發展。規范學前教育辦學管理。指導學前教育的教研和科研工作,指導兒童早期教育工作,提升保教質量。指導學前教育招生、在園幼兒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類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社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成人非學歷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制改革、學籍管理、轉業建設、課程設置、教材選訂、實驗室建設和實訓中心建設及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評估工作。審批審核幼兒園及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籌建、設立、變更、終止,并參與審計,負責監督和協調管理幼兒園及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依法辦學,對其進行檢查、評估、考核和業務指導。
(六)監察審計股。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各級各類學校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指導和督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校務、政務、財務公開等工作。
陸豐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