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校(幼兒園)申辦基本流程
根據舉辦者的申請,教育局安保股對擬辦學校(幼兒園)的辦學場地、周邊環境、通風采光和布局等進行初步察看,如果符合辦學(園)基本條件,舉辦者按程序組織以下材料:
一、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二、委托有資質的公司按消防相關要求【所有學校、幼兒園必須配備滅火器、消防栓、智能消防煙感器、逃生消防梯、逃生口、應急燈、安全疏散標志等;寄宿制學校學生宿舍要安裝智能消防煙感器,建筑高度在15米以上的,要加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淋);幼兒園規模在6個班以上(含6個班)的要安裝噴淋】進行施工,經安保股確認竣工后,由市教育局發函市消防大隊申請消防檢查驗收,消防大隊按驗收情況出具《消防安全鑒定報告》;
三、房屋和消防鑒定合格后,以舉辦者名義按規范撰寫《關于舉辦民辦學校(幼兒園)的申請書》,分別經所在地中心小學、鎮政府和市教育局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安保股出具籌建批復,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要求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消防安全鑒定報告》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后,舉辦者需完善以下表格資料:
(一)《廣東省社會力量辦學申報審批表》一式三份;(安保股領取)
(二)單位法人舉辦的需提供單位法人證書、執照復印件,個人舉辦者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三)舉辦者簽署個人遵守法律法規承諾書(在安保股現場確認);
(四)校(園)長備案表(安保股領取),擬任校(園)長學歷、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五)開辦資金驗資報告(屬個人賬號開辦的提供近三個月流水賬);
(六)學校(幼兒園)用地、校(園)舍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屬住宅小區的需提供規劃圖);
(七)學校(幼兒園)章程;
(八)擬聘教師花名冊,教師資格證復印件(驗原件);
(九)辦園行為督導評估意見(督導室辦理);
(十)聯合辦學的需提供辦學協議書。
五、舉辦者持以上所列材料前往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六、安保股和局相關部門組成評估組,對擬辦學校(幼兒園)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報局黨組會議通過后正式行文同意舉辦學校(幼兒園)。
七、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一、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二、委托有資質的公司按消防相關要求【所有學校、幼兒園必須配備滅火器、消防栓、智能消防煙感器、逃生消防梯、逃生口、應急燈、安全疏散標志等;寄宿制學校學生宿舍要安裝智能消防煙感器,建筑高度在15米以上的,要加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淋);幼兒園規模在6個班以上(含6個班)的要安裝噴淋】進行施工,經安保股確認竣工后,由市教育局發函市消防大隊申請消防檢查驗收,消防大隊按驗收情況出具《消防安全鑒定報告》;
三、房屋和消防鑒定合格后,以舉辦者名義按規范撰寫《關于舉辦民辦學校(幼兒園)的申請書》,分別經所在地中心小學、鎮政府和市教育局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安保股出具籌建批復,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要求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消防安全鑒定報告》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后,舉辦者需完善以下表格資料:
(一)《廣東省社會力量辦學申報審批表》一式三份;(安保股領取)
(二)單位法人舉辦的需提供單位法人證書、執照復印件,個人舉辦者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三)舉辦者簽署個人遵守法律法規承諾書(在安保股現場確認);
(四)校(園)長備案表(安保股領取),擬任校(園)長學歷、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五)開辦資金驗資報告(屬個人賬號開辦的提供近三個月流水賬);
(六)學校(幼兒園)用地、校(園)舍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屬住宅小區的需提供規劃圖);
(七)學校(幼兒園)章程;
(八)擬聘教師花名冊,教師資格證復印件(驗原件);
(九)辦園行為督導評估意見(督導室辦理);
(十)聯合辦學的需提供辦學協議書。
五、舉辦者持以上所列材料前往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六、安保股和局相關部門組成評估組,對擬辦學校(幼兒園)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報局黨組會議通過后正式行文同意舉辦學校(幼兒園)。
七、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陸豐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7日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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