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證遺失公告
行政執法證遺失公告
茲有陳娘慶同志所持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證件號:N454279,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甲子鎮,工作單位:陸豐市甲子鎮人民政府,有效期:2022-12-31);戴斯錦同志所持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證件號:N464945,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甲子鎮,工作單位:陸豐市甲子鎮人民政府,有效期:2026-04-27);蔡國澤同志所持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證件號:N464956,執法區域: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甲子鎮,工作單位:陸豐市甲子鎮人民政府,有效期:2026-04-27)因持證人不慎遺失,現宣布作廢。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編號的證件進行行政執法活動或進行其他公務活動的,均為冒充的行政執法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拒絕檢查并向我鎮舉報(舉報電話:0660-8561260)。
利用行政執法證進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陸豐市甲子鎮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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