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認梁偉南同志見義勇為的決定
關于確認梁偉南同志見義勇為的決定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我委在汕尾市人民政府網政務信息公開欄目公示梁偉南同志見義勇為行為確認情況,其內容如下:
梁偉南,男,32 歲,陸豐市西南鎮溪云村人,溪云村網格聯防員。2023 年 3 月 29 日 13 時許,梁偉南在執行森林防火巡邏任務時,經過溪云村下筶河邊,發現一名女子跳進河里并往深水區域走去,梁偉南意識到這名女子想跳河輕生。危急時刻梁偉南不顧個人安危,立即沖下河岸,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保護的情況下縱身跳入河中救助該名輕生女子,該名女子當時情緒激動,不斷掙扎,拒絕營救,因曾經受過專業訓練,梁偉南在關鍵時刻一手將女子卡住,拼命往回游,最終成功將其營救上岸,將該名女子從死亡邊緣拉了回來。
經公示,在確認梁偉南見義勇為行為公示期間(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我委未收到相關異議,現決定對梁偉南同志見義勇為行為予以確認。
汕尾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3年12月31日
轉自:平安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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