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送暖,一批新規4月起施行
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 題:春風送暖,一批新規4月起施行
新華社記者 白陽
4月,一批新規開始施行,事關國計民生。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范科技領域行政處罰程序、健全激勵約束并重的水價監管機制……更完善的法治,守護更安心的生活。
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自4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二部流域法律。
法律明確,國家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堅持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國家加強黃河流域環境污染的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推進重點河湖環境綜合整治。
國家對黃河水量實行統一配置。國家對黃河流域水資源實行統一調度,遵循總量控制、斷面流量控制、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水情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
根據兩個辦法,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制定實行“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同時考慮水利工程供水的行業特性,建立健全激勵約束并重、與水利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相適應的價格監管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水利工程良性運行,著力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和運營。
科技部內設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科學技術部行政處罰實施辦法》自4月20日起施行,進一步維護公共利益和科技行政管理秩序。
辦法規定,科技部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科技部的內設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依法不得公開的情形外,科技部作出的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依法公開,由執法職能部門會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在科技部網站公布。
新冠患者醫保報銷政策調整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4月1日后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政策。
通知將住院費用全額保障、門診專項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轉為常規醫療保障政策,參保患者符合規定的新冠醫療費用與其他乙類傳染病實施相同的醫保報銷政策,各級醫保部門對符合規定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醫療費用要及時進行結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分類救助。
海南離島免稅購物增加兩種提貨方式
根據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公告,自4月1日起,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增加“擔保即提”和“即購即提”提貨方式。
離島旅客憑有效身份證件或旅行證件和離島信息在海南離島免稅商店(不含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品時,除在機場、火車站、碼頭指定區域提貨以及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島內居民返島提取方式外,可對單價超過5萬元(含)的免稅品選擇“擔保即提”提貨方式,可對單價不超過2萬元(不含)且在本公告附件清單內的免稅品選擇“即購即提”提貨方式。使用“擔保即提”“即購即提”方式購買的離島免稅品屬于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應一次性攜帶離島,不得再次銷售。
普通話水平測試取消備測環節
4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明確普通話水平測試采用計算機輔助測試,取消備測室和備測時間。
此外,測試站點的設立要充分考慮社會需求,布局合理,不得設立在社會培訓機構、中介機構或其他營利性機構或組織;明確對違規機構進行警告處理、暫停測試資格處理及站點撤銷的規定,以及對應試人作弊行為的處理規定。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啟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啟用出生醫學證明(第七版)的通知》明確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啟用及舊版的清理銷毀等要求。
4月1日起啟用的出生醫學證明(第七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統一制發,原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簽發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版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副頁和存根三聯右下方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表示形式由“1位字母+9位數字”變更為“1位字母+9位數字+條形碼”,相應區域的底色由綠色改為黃色。
恢復審批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出來訪團組
自4月1日起,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恢復審批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出來訪團組。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通知要求,各單位嚴格履行對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團組的審核審批職責,督促團組派出單位和邀請來華單位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對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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