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療救治工作的通知》
一、出臺背景
縣級公立醫院既是城市三級公立醫院網絡的網底,又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處于我國城鄉醫療服務體系的樞紐位置,指導縣級醫院做好縣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療救治工作,及早發現病例,科學開展救治,對于遏制疫情向農村擴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主要內容
通知從六個方面,對做好縣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療救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加強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要求各地縣級醫院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嚴格實行預檢分診制度,在獨立區域設置發熱門診,診療過程中要密切關注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流行病學史、咳嗽、發熱等癥狀的患者,一旦發現可疑病例,立即采取隔離留觀措施。
二是認真做好救治準備和醫療救治工作。要求充分發揮醫聯體的作用,按照“四早”、“四集中”的原則,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特別是重癥患者進行集中救治。在定點醫院基礎上,各地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遴選具備呼吸道傳染病防護條件的醫院作為后備醫院,并做好定點醫院和后備醫院病房、藥品及設備、檢測試劑、消毒器械和防護用品的配備。
三是加強疑似和確診病例就診管理。要求縣級醫院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做好病例管理工作。對于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要盡快隔離治療,并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以便進一步明確診斷。對于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要按照我委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要求,轉運至定點醫院集中救治。
四是切實做好醫院感染防控。要求縣級醫院根據我委印發的技術規范,做好隔離防護、手衛生、病房管理、環境消毒和廢棄物管理等醫院感染控制工作,加強醫務人員個人防護。
五是加強醫務人員培訓。要求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開展縣級醫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全方位培訓,并充分發揮醫聯體牽頭醫院的作用,利用駐點培訓、現場指導、遠程醫療等手段,加大對醫聯體內下級醫療機構的指導。
六是加大對貧困地區縣級醫院保障力度。要求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對貧困地區縣醫院的物資保障力度和醫療資源統籌,確保貧困地區縣級醫院具備基本的醫療救治能力。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療救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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