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政民互動 > 問答知識庫 > 公安知識庫
分享到:
關于確認金家誠見義勇為行為的決定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我委在陸豐市人民政府網政務信息公開欄、平安陸豐公示金家誠見義勇為行為確認情況,內容如下:
金家誠,男,漢族,1998年7月出生,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人。
2024年8月13日凌晨3時許,在東海街道南堤路旁,閆某與男友發生矛盾糾紛情緒失控,從河邊臺階下水尋短見,金家城與其同事見閆某落水后,不顧個人安危,義無反顧相繼下水開展救援工作。8月13日凌晨4時許,金家誠后因體力不支溺水身亡。經調查核實,金家誠在他人意欲輕生時,不顧個人安危營救他人生命,情況屬實,且該人施救行為不屬于本人的法定職業、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應當為確認見義勇為行為。
經公示,在確認金家誠見義勇為(2024年8月23日至9月3日)期間,我委未收到相關異議,現決定對金家誠見義勇為予以確認。
陸豐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9月4日
關聯稿件:
相關附件: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