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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逾期后能否更換證?
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8號)第三十二條規定,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持證人死亡的;
?。ǘ┏肿C人申請注銷的;
(三)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年齡超過60周歲的;
?。ㄋ模┙洜I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或者被吊銷的;
(五)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
凡被注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換證規則為:到期前30日之內或到期后180日之內辦理換證,超期后只能注銷后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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