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補充征集汕尾市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第二批)的申報要求及指南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9〕1號)精神。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實施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0〕983號)精神和汕尾市政府有關要求,汕尾市科技局決定補充征集汕尾市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第二批)。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汕尾市范圍內注冊登記滿一周年以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具體要求見“申報指南”),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良好,資信度高,技術力量雄厚,財務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術基礎和經濟依托的單位。
(二)已承擔同一專題科研項目且未完成結題驗收的企業,同時,承擔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項目超過2項的,原則上不能申報;嚴禁同一項目通過變換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按違反科研誠信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為準。
(四)申報單位應嚴肅認真、科學合理地制定項目投資預算,增強可行性,避免隨意性。
(五)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應自籌有申報資助經費等額以上的配套資金,出具自籌資金承諾函,同時還須承諾申請財政資金資助額度未獲得足額批準時,缺口部分由申報單位承諾自行補足。
二、申報程序
(一) 網上注冊登記。首次申報的單位可通過“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冊,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完善單位信息后進行項目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申報。各單位注冊后通過網絡提交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各縣(市、區)企事業單位申報的,由所在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完成系統申報。市有關部門申報的,由其業務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完成系統申報。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5份(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交所屬主管部門審核,由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連同“補充征集汕尾市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第二批)推薦匯總表”送市政務服務中心受理。
(三)審核推薦。市各業務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在“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擇優推薦,同時將本地區(部門)項目推薦匯總后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按項目推薦匯總表進行項目受理。
三、申報形式
(一)項目申報采用系統申報形式,登錄“汕尾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sti.gd.cn/sw)”—業務管理—項目申報—新增項目申請—補充征集汕尾市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第二批)。
(二)申報書須附上下列材料:
1.企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佐證材料(如鑒定證書、產品檢測報告、專利證書、技術合同書、高企證書、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省、市高新技術培育對象等有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3.年終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同時報申報前上個月份的單位財務報表,企業單位應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
4.項目參與人員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5.自籌資金承諾函。
(三)申報紙質材料應按統一頁碼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
(四)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對推薦的項目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根據科技計劃安排擇優支持。
三、業務受理
1.受理要求:
申報單位需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汕尾市——汕尾市科技局——公共服務事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科技業務科)初審”,填寫業務申請表單。
2.受理時間
系統填報截止時間:2021年10月20日(17:30)。
市各業務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汕尾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時間:2021年10月21日—10月22日,兩級科技業務人員對項目開展聯合初審。
市政務服務中心受理截止時間:2021年10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點:汕尾市城區東涌鎮汕尾金融中心大廈北側約40米處市民服務廣場3樓綜合窗口;
受理地點聯系人:黃小芹;
業務咨詢:科技業務科 葉淮河。
補充征集汕尾市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第二批)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部署及全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實施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0〕983號)要求,結合汕尾市實際情況,汕尾市科技局編制了補充征集汕尾市2021年省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申報指南,主要專項如下:
一、科技支撐市縣創新能力提升(專題編號:0101)
1、扶持方向
支持國家創新型縣(市、區)培育和建設;支持專業鎮規劃建設具有汕尾市特色的產業聚焦區,依托協同創新綜合服務平臺,整合各類創新資源,支撐主要產業或優勢產業創新,培育發展新業態;支持“星創天地”服務能力提升,完善平臺服務功能,營造政策和創新服務環境,培育農業創新創業團隊。
2、申報對象
在汕尾市行政區域內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經營情況正常,近三年內無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為,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無發生重大環境違法事件。
(2)項目實施期內,柔性引進相關專業人才10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職稱3人以上。
(3)項目實施期內,培育或引進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品種2項以上(含2項)。
(4)項目實施期內,企業申報單位自籌資金用于配套財政項目資金的比例不低于1:1,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申報無需自籌配套資金。
(5)企業申報單位項目實施后新增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新增利稅10萬元以上。
(6)已承擔同一專題科研項目且未完成結題驗收的單位,或者承擔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項目2項以上(含2項)的,原則上不能申報;嚴禁同一項目通過變換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按違反科研誠信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4、資助方式、強度與項目執行周期
采取事前立項無償資助方式擇優支持;100萬元/項,項目執行周期為3年。
二、鄉村振興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能力提升(專題編號:0102)
1、扶持方向
支持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支持創建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和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吸引農業創新型企業落地園區發展;鼓勵和引導各級政府、社會團體、企業和高校院所以產學研合作形式創辦新型研發機構、地方農業創新平臺;支持做好科技成果示范,切實服務地方產業發展。
2、申報對象
在汕尾市行政區域內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3、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經營情況正常,近三年內無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為,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無發生重大違法事件。
(2)必須是以開展農業科技創新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示范為主要內容的重大農業科技創新平臺。
(3)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產學研形式與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平臺,或是企業引進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平臺。
(4)具備較強的人才隊伍(5人以上),具有同行業副高以上職稱的科技帶頭人和擁有中、初級的專門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4人以上。
(5)申報單位在項目申報期間必須擁有核心技術(正在申請或已引進相關發明專利1項、實用新型專利3項以上等自主知識產權)。
(6)項目實施期內,企業申報單位自籌資金用于配套財政項目資金的比例不低于1:1,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申報無需自籌配套資金。
(7)項目實施期內,新增銷售收入300萬元以上,新增利稅20萬元以上。
(8)項目實施期內,引進新技術不低于1項,集聚科研人才不低于3人。
(9)已承擔同一專題科研項目且未完成結題驗收的單位,或者承擔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項目2項以上(含2項)的,原則上不能申報;嚴禁同一項目通過變換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按違反科研誠信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4、資助方式、強度與項目
采取事前立項無償資助方式擇優支持;300萬元/項,項目執行周期為3年。
三、農業農村新動能培育(專題編號:0103)
1、扶持方向
支持市縣建立農村科技特派員隊伍,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將服務環節從產前、產中延伸至產后,實現產銷對接,科技服務全鏈條覆蓋;鼓勵汕尾市結合地方發展需求積極對接,引進相關團隊和技術成果落地轉化。
2、申報對象
在汕尾市行政區域內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3、申報要求
(1)建立農村科技特派員隊伍10人以上,引進相關農村科技特派員團隊和農業科技創新技術成果落地轉化能力。
(2)項目實施期內,每月開展農村科技特派員到點到位服務不得少于5次,有服務臺賬、專題講座內容、技術服務協議。
(3)項目實施期內,推廣農業科技,培訓農業人才, 推進農業技術支撐鄉村振興,為汕尾市農業農村發展做出貢獻。
(4)已承擔同一專題科研項目且未完成結題驗收的單位,或者承擔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項目2項以上(含2項)的,原則上不能申報;嚴禁同一項目通過變換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按違反科研誠信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4、資助方式、強度與項目執行周期
采取事前立項無償資助方式擇優支持;50萬元/項;項目執行周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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