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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汕尾市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認定的條件和材料要求
關于汕尾市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認定的條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報條件
1.中試基地應重點依托生物醫藥、現代農業、海上風電、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龍頭企業。
2.中試基地的申報主體必須是本市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原則上中試基地在本市應正常經營滿一年。
3.中試基地在本市內有工藝驗證、放大生產、產品檢測必需的固定經營服務場所,擁有或整合行業上必要的通用計量、檢測儀器,常規實驗等專業設備及配套設施,且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300萬元。
4.中試基地具有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經驗,對外部創新成果提供開放化的中試服務,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年度服務目標。
5.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企業主體和法人代表無個人信用不良記錄。技術團隊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不低于技術團隊人員總人數的50%。
二、申報材料
1.《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試基地申報表》(附件1);
2.《汕尾市科技成果中試基地認定申報項目自評報告》(附件2);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含"三證合一"、"五證合一");
4.聯合單位的合作協議(聯合申報單位提供此材料);
5.開展技術合作單位的合作協議;
6.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證明;
7.市級以上資質證明材料;
8.中試基地管理制度。
申報認定材料應按統一頁碼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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