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線路如涉及占用自然保護地,根據《自然保護區條例》《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等規定,自然保護地內禁止從事與資源保護無關的生產建設活動,建議避讓自然保護地;如涉及全隧道穿越自然保護地,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強化資源要素支撐 全力推進省重大項目開工建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27號)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