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山林股權證是指按照集體林權改革要求,對采取聯戶承包的集體林地,要將林權份額量化到戶,鼓勵建立股份合作經營機制。對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將股權量化到戶、股權證發放到戶,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
林權證是指依據《森林法》,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同意造冊登記,核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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