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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組長是如何產生的?
問:村民小組長是如何產生的?
答:村黨組織可以提出村民小組長建議人選。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主持村民小組會議推選村民小組長,有本村民小組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獲得參會人員的過半數贊成票,始得當選。有設立黨支部的村民小組應當遵法定程序將村民小組黨支部書記推選為村民小組長,村“兩委”班子成員可以兼任村民小組長。開展村民小組長資格審查工作,參照村民委員會資格審查程序實施。村民小組長的推選納入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中同步完成,每屆任期五年,可以連選連任。換屆當選或屆中補選的,任職時間統一截至下一屆村民小組長推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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