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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項需村民會議授權,才可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問:哪些事項需村民會議授權,才可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答:聽取、審查和批準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財務收支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決定本村建設規劃、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審議決定本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決定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審議決定本村公益事業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審議決定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征用以及各項補償費的使用和宅基地的分配方案;推選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和選舉委員會成員,決定聘用或者辭退本村財會人員和其他村務管理人員,決定本村聘用人員和享受誤工補貼人員的報酬標準;審查批準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村干部履職情況;撤銷或者變更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會議不適當的決議;依法授權村民代表會議可以決定或者實施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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