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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退役后身份轉換待遇如何調整?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軍官和軍士,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者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自被錄用、聘用下月起停發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明確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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