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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陸豐市“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6年陸豐市“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陸豐市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合計2670萬元,比去年同期減支552萬元,下降17%。各項經費支出明細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3萬元,比去年同期增支3萬元(去年無開支),占“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0.1%。主要用于龍山中學校長參加省教育廳組織前往芬蘭教研培訓發生的食宿費、旅差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877萬元,比去年同期減支277萬元,下降12.86%,占“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70.3%。主要用于各預算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及公務用租賃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
①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33萬元,比去年同期減支66萬元,下降66.7%,用于政協辦、食品藥品局、公安局3個單位購置執法等公務用車5輛;
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844萬元,比去年同期減支211萬元,下降10.3%。下降原因是我市實行公務用車改革后,減少了公務用車42輛,相應減少了車輛的運行維護費用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791萬元,比去年同期減支276萬元,下降25.9%,占“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29.6%。主要用于預算單位按規定開支召開會議、考察調研、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發生的費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下降原因是預算單位遵守八項規定,嚴格按照黨中央和省委的有關文件,提倡厲行節約,嚴控不合規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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