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春季高考3月23日至26日錄取 被專科錄取仍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招生錄取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3月17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春季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廣東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春季考試(以下簡稱“春季高考”)錄取將于3月23日至26日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將于3月28日至31日進行。
根據《通知》,錄取批次方面,“依學考招生”不分批次;“3+證書”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按先本科、后專科順序錄取。
投檔原則和比例方面,“依學考招生”分普通類、藝體類(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下同),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
“3+證書”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資格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證書”專科中職生批次、退役軍人批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總分(藝體類為合成總分)及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院校專業組志愿和相關證書分檔錄取。其中,退役軍人考生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時,原則上按先中職生批次、后退役軍人批次進行。
《通知》指出,報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夏季高考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高職(專科)層次招生錄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資格。報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層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錄取。新生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考生報到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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