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塬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鋼筋加工和混凝土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4-11-19 14:44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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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塬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鋼筋加工和混凝土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分局擬批準《廣東塬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鋼筋加工和混凝土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塬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鋼筋加工和混凝土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
建設單位: | 廣東塬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碣石鎮田尾山 |
環評機構: | 廣州光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東塬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鋼筋加工和混凝土生產建設項目位于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碣石鎮田尾山,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22°47′18.222″N,115°50′33.353″E。本項目占地面積23697m2,建筑面積9328m2,其中本項目臨時占用汕尾市陸豐市揭石鎮桂林村的林地4.4844公頃,臨時占用林地期限為2年,于2026年1月23日到期后撤產,并按照林業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復墾。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0萬元,本項目主要服務于海工護岸及取水工程項目,為其建設提供配套的鋼筋加工及預拌混凝土生產,計劃年加工鋼筋3000噸,年生產預拌混凝土13萬m3。 員工人數:項目擬定員工25人,均在廠內食宿。 工作制度:項目年工作260天,一天2班制,每班8小時工作制。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廢水。項目營運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含油廢水經隔油預處理后,進入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表1中的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水質標準要求后,回用于廠區通道和空地抑塵,不外排。場地沖洗廢水經排水溝、檢驗室廢水、攪拌機清洗廢水、運輸車輛清洗廢水集中收集經“砂石分離機+三級沉淀池”處理滿足生產用水水質要求后回用于生產工序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經導流溝匯入“砂石分離機+三級沉淀池”并經處理滿足生產用水水質要求后回用于生產工序用水,不外排。 二、廢氣。廠區通道和空地不可避免的產生揚塵,為減少揚塵的產生,設有噴淋霧化降塵系統。骨料廠房設有噴淋霧化降塵系統。粉料罐、攪拌站均為全密閉整體封裝,頂部只保留呼吸口,呼吸口設有袋式除塵器。項目營運期機加工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生產混凝土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顆粒物執行兩者間的較嚴值。 食堂油煙經處理后通過排氣筒引至樓頂高空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小型規模排放標準。 備用柴油發電機尾氣收集后由內置煙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樓頂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三、噪聲。項目方應做好固定設備隔音降噪等措施,確保項目邊界噪聲達到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中的2類標準限值。 四、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廚余垃圾和廢油脂統一收集后交由有特許經營單位收運處置;生活污水處理措施污泥經脫水后由相關單位處理沉淀池沉渣、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檢驗廢料回用于生產;收集的金屬粉塵及金屬邊角料收集后交由物資回收部門回收處理;檢驗廢料經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產;廢機油、廢油桶、廢抹布和廢手套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一般固體廢物在廠內采用庫房或包裝工具貯存,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危險廢物在廠內采用庫房進行分類收集和貯存,設立明顯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地面需硬化、鋪設防滲層,并按相關規定做好“三防”,加強防雨、防滲和防漏措施。 五、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一)水污染物總量控制:無。 (二)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