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奕綠色建材科技(汕尾)有限公司管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1-08-02 17:26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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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批準《中奕綠色建材科技(汕尾)有限公司管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中奕綠色建材科技(汕尾)有限公司管樁項目 |
建設單位: | 中奕綠色建材科技(汕尾)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陸豐市星都經濟開發實驗區月季路3號廠區第一區 |
環評機構: | 廣東綠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中奕綠色建材科技(汕尾)有限公司管樁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陸豐市星都經濟開發實驗區月季路3號廠區第一區(中心點坐標為E115°30′10.334″,N22°56′56.058″),總占地面積為80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4294平方米,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封閉式管樁生產車間1棟、水管車間1棟、2層辦公樓1棟、鍋爐房1棟、配電房1棟、綜合樓1棟、員工宿舍及食堂1棟,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項目建成后,年產管樁200萬米、排水管3萬米,主要原輔材料為水、水泥、商品石子、商品砂等。項目員工人數為50人,其中10人在項目內食宿,實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每年工作300天。項目總投資6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0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廢水須經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確保施工廢氣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業時間,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噪等措施減小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確保施工期廠界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及時分類清理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不能回填利用的應及時清運處理,切實維護周邊環境。 (二)嚴格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鍋爐排污水、軟水制備產生的濃水經沉淀池收集處理后回用于生產用水或抑塵用水,不外排;鍋爐水膜除塵廢水經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并定期清渣;洗車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隔油沉淀池+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旱地作物標準后回用于廠區果蔬及綠化灌溉。 (三)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場應采取封閉設置、地面進硬、覆蓋防塵網等措施,卸料過程須在作業面噴漆水霧;配料、投料過程應采取有效的自動噴霧設施進行降塵,粉料罐呼吸粉塵必須收集引至筒倉頂部的布袋除塵器凈化處理后排放;廠區地面及道路應進行平整、硬化,并定時進行灑水降塵;運輸車輛加蓋帆布,并對進出車輛輪胎進行沖洗等;確保廠界粉塵(顆粒物)無組織廢氣排放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表 3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的要求。 項目燃燒廢氣收集經水膜除塵處理后,通過35m高的排氣筒排放,確保燃燒廢氣排放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2中燃生物質成型燃料的排放限值的要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裝置凈化處理后通過10m高的排氣筒排放,確保油煙廢氣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項目方應做好固定設備隔音降噪等措施,確保項目北面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其余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措施。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鍋爐產生的爐渣、水泥砌塊殘渣、不合格產品外運作為制磚原料和建材原料綜合利用;鋼筋邊角料交由物資回收單位回收處理;廢離子樹脂交由有處理能力的單位回收利用;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產;廢機油、廢機油桶收集后貯存于按要求規范設置的臨時危廢貯存間,并及時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