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市第四人民醫院(陸豐市精神病院)建設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2-01-11 09:55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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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批準《陸豐市第四人民醫院(陸豐市精神病院)建設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陸豐市第四人民醫院(陸豐市精神病院)建設項目(一期) |
建設單位: | 陸豐市慢性病防治站 |
建設地點: | 陸豐市博美鎮光地醫院區域內 |
環評機構: | 汕尾恒好環??萍加邢薰?/p> |
項目概況: | 陸豐市第四人民醫院(陸豐市精神病院)建設項目(一期)建設地點位于陸豐市博美鎮光地醫院區域內(中心坐標為東經115°46′16.019″,北緯22°59′25.504″),總占地面積3333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9432.63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門診綜合樓、醫技部、急診大樓、住院部、后勤大樓,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項目設置診療科目有:檢驗科、放射科、制劑室、功能檢查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科、營養科、超聲科、麻醉科與中心手術室等科室,設有床位300張等。項目醫護人員共400人,均在醫院內食宿,后勤人員100人,均不在醫院內住宿,日門診量約100人次/日,全年工作365天,門診科室每天1班制,每班8小時,病房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時,辦公區每天1班制,每班8小時。項目總投資20000萬,其中環保投資75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廢水經隔油隔渣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灑水等,不得外排;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確保施工廢氣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業時間,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噪等措施減小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確保施工期廠界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及時分類清理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不能回填利用的應及時清運處理,切實維護周邊環境。 (二)嚴格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化糞池處理后與醫療廢水、地下室沖洗廢水經醫院自建污水處理站(格柵+調節池+水解酸化+接觸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藝)處理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中預處理標準及博美鎮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嚴者標準后排入博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三)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污水處理站臭氣通過生物除臭濾池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表 2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要求,無組織排放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表3標準限值要求;定期對生活垃圾收集站、醫療廢物暫存站進行消毒、除臭、清洗、強制排風等防治措施,確保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臭氣濃度二級新擴改建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要求;食堂油煙經高效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中型”規模標準要求引至樓頂排放;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收集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確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做好固定設備隔音降噪等措施,確保項目南面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限值要求,其他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廚余垃圾收集后交由相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無毒無害藥品的包裝材料交由資源回收公司處理;污水處理站污泥、醫療廢物收集后暫存于按規范設置的危險廢物貯存間,并及時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