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工業華興建設有限公司噴砂噴涂車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 2022-07-18 16:17
- 來源:汕尾市生態環境局陸豐分局
- 發布機構:陸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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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批準《中國核工業華興建設有限公司噴砂噴涂車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屆滿),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陸豐市東海鎮北堤路14號廣豐大廈七樓,郵編:516500
聯系電話:0660-8511678
傳 真:0660-881286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中國核工業華興建設有限公司噴砂噴涂車間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中國核工業華興建設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汕尾市陸豐市碣石鎮中廣核陸豐核電有限公司廠內西側地塊 |
環評機構: | 廣州壹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中國核工業華興建設有限公司噴砂噴涂車間建設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汕尾市陸豐市碣石鎮中廣核陸豐核電有限公司廠內西側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5°48′47.810″,北緯22°44′38.746″),總占地面積1440平方米,項目新建一棟1層廠房,總建筑面積1440平方米。項目承擔中廣核陸豐核電有限公司(陸豐核電站)5、6機組的搭建所需鋼襯里、預埋件及鋼結構等的表面噴砂和噴涂處理工作,設計年處理鋼材件1570噸。本項目僅對陸豐核電站5、6機組搭建所需的鋼材件進行噴砂和噴涂處理,不接收其他單位或工程的鋼材件進行處理,待陸豐核電站5、6機組建設完成后,本項目將結束運營,運營期約為8年。項目員工人數為15人,均不在廠內食宿,實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每年工作300天。項目總投資570萬,其中環保投資382.72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廢水經隔油隔渣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灑水等,不得外排;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確保施工廢氣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業時間,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噪等措施減小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確保施工期廠界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及時分類清理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不能回填利用的應及時清運處理,切實維護周邊環境。 (二)嚴格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中廣核陸豐核電有限公司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三)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噴砂廢氣經“旋風除塵器+濾筒除塵器”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調漆、噴漆、烘干廢氣經“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濃縮+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總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6-2010)Ⅱ時段限值標準限值及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廠區內有機廢氣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做好固定設備隔音降噪等措施,確保項目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噴砂房收集粉塵交由有處理能力單位處理;廢原料桶、噴漆房收集粉塵、廢活性炭、廢抹布等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按規范設置的危險廢物貯存間,并及時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