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三起使用“鬼秤”計量器具違法典型案例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規范民生計量領域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使用“鬼秤”短斤少兩欺騙消費者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開展計量專項檢查,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1.網紅點保利金町灣旅游景區汕尾市城區***餐廳使用“鬼秤”,擅自改動、拆裝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電子秤
2023年9月30日,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網紅點保利金町灣旅游景區開展執法檢查,現場在當事人其經營場所海鮮池正在用于海鮮產品稱重的一臺計量器具電子秤開展檢查時,執法人員使用500g標準砝碼稱重時發現該電子秤在按M1時顯示1.300千克,按M2顯示1.200千克,按M3顯示1.000千克。
該臺電子秤經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檢定,檢定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使用“鬼秤”的行為違法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當事人立即改正使用擅自改動、拆裝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電子計價秤的行為,沒收計量器具,罰款23000元。
2.網紅點城區二馬路海味街2家銷售海味商行使用“鬼秤”,擅自改動、拆裝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電子秤
2023年10月1日,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網紅點城區二馬路海味街開展執法檢查,現場2家銷售海味商行經營場所收銀稱重處各放置一把“中字牌電子秤”,現場檢定人員使用500g標準砝碼對該秤進行檢定時發現在按電子秤上的“單價1”時顯示重量為1.05kg,按“單價2”時顯示重量為1.1kg,按“單價3”時顯示重量為1.15kg,按“單價4”時顯示0.8kg。
2臺電子秤經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檢定,檢定結論為不合格。2家銷售海味商行使用“鬼秤”的行為違法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當事人立即改正使用擅自改動、拆裝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電子計價秤的行為,沒收計量器具,對2家銷售海味商行各罰款15000元。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
誠信計量,量物、量心、量人品,建設交易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人人有責。現提示廣大經營者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積極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不以欺詐牟利,不取不義之財;不使用未經計量檢定、計量檢定不合格或超過計量檢定周期的電子秤;不購買、不使用有作弊功能、改裝后破壞準確度的電子秤進行貿易結算;誠信計量,堅決杜絕“缺斤少兩”違法行為,不以不正當手段破壞市場秩序。同時呼吁廣大市民積極監督,如發現計量違法行為,請立即撥打12315或1234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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