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2年春節期間嚴格執行價格政策的提醒告誡函
全市各相關經營主體:
為進一步加強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確保春節期間市場秩序穩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現對我市各經營者在春節期間以及疫情防控相關商品保供穩價提醒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要切實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嚴格執行明碼標價有關規定,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維護春節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商品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經營者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不得利用虛假的、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模糊標價、兩套價格,不得隱蔽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
三、生活服務行業方面,網約車、家政、洗車、餐飲、美容美發等領域經營者在享有自主定價權利的同時,要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杜絕價外加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四、商業零售企業要完善線上線下促銷方案,大型購物中心、商場超市,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折價、減價,應當依法標明折價、減價的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
五、防疫物資經營者、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經營企業(門店)應明碼標價,不得趁節日期間或者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各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開展自查和整改,切實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對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屢查屢犯的,將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將予以公開曝光。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如果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并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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